木结构设计与建造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木结构设计建造是一项复杂而有序的工作过程,要按照一定的技术方法和步骤进行。在完成设计与施工的同时还应该严格遵循木屋设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下:
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变化的要求
满足使用者的要求,是建筑物建造的初始目的。由于建筑物使用性质和所处条件、环境的不同,对建筑构造设计有不同的要求:,如北方地区要求建筑在冬季能保温;南方地区则要求建筑能通风、隔热;求有良好声环境的建筑物则要考虑吸声、隔声等性能。而且由于建筑物的使用周期普遍较长,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的情况屡有发生。同时,建筑物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还需要经常性的维修。因此,在对建筑物进行构造设计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提供相应的可能性,必须综合有关技术知识,进行合理的设计,以便选择、确定最经济合理的构造方案。
木屋设计
充分发挥所用材料的各种性能
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意味着最安全合理的结构方案、最方便易行的施工过程以及最符合经济原则的选择。在具有多种选择可能性的情况下,应该经过充分比较,进行合理选择并优化设计。建筑物除根据荷载大小、结构的要求确定构件的必须尺度外,对一些零、部件的设计,如木屋的阳台、楼梯的栏杆,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门、窗与墙体的连接以及抗震加固等,都必须在构造上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在使用时的安全。
注意施工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施工现场的条件及操作的可能性是建筑构造设计时必须予以充分重视的。有时有的构造节点仅仅因为设计时没有考虑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而在实施时不得不进行临时修改,费工费时,又使得原有设计不能实现。此外,为了提高建设速度,改善劳动条件,保证施工质量,在构造设计时应尽可能创造构件工厂标准化生产以及现场机械化施工的有利条件。